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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收养孩子应该怎样入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4-13 05:51:54  阅读:9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林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或夫妇双方结婚多年,没有子女,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经市、地属以上医院证明确无生育能力的公民,收养被遗弃的婴儿,可持市地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司法机关签发的公证书及单位证明,向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